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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金門大學107學年度新聘教師徵才資格條件一覽表
系所名稱 | 華語文學系 |
職稱 | 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(含)以上 |
名額 | 1名(備取1-2名) |
資格條件及 領域專長 |
一、中文系或華語文相關科系畢業,已取得國內外博士學位者。 二、具華語文教學實務經歷及相關研究專長。具備華語文教學證照者佳。可開聲韻學課程者佳。 |
工作項目 | 一、從事教學、研究、輔導、服務義務。 二、協助系、校、華語文中心等行政職務,必要時同意夜間或假日授課。 三、支援本校通識國文課。 |
工作地址 |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|
聯絡方式 | 報名表件: 一、履歷表、學位證書、經歷證件、專業證照等影印本。 二、學、碩、博士歷年成績單。 三、代表著作5本、相關著作目錄及摘要,及教學、研究、服務等相關經歷資料。 四、5年內具審查制度之期刊論文抽印本、或具審查制度之代表著作、參考著作。本校保留專案或專任之審核權利。 五、請依開列徵求專長,提供曾開課程及可開課程之授課綱要至少3門,得另附授課講義教材及相關參考資料。 附註: 一、持國外學歷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驗證學位證書、成績證明,同時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。 二、一律通訊報名,表件請註明應徵系所教職並請於108年3月15日下班前寄達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本校人事室收。 三、應徵者請詳列國內外通訊地址、電話(含手機)、Email信箱。 四、合者通知甄選,不合者將以電郵告知初審結果;如欲退件請自附足額之退件回郵,未附回郵者恕不退件。 五、起聘日期為108年8月1日。 六、如有疑問請電洽082-313405華語文學系陳小姐代轉。 * 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規定請參閱以下網址連結 http://www.nqu.edu.tw/upload/orghr/files/10406172.pdf |